身份认证
一、在本站注册新帐号,需首先阅读并接受《烟雨楼台管理规则》。若不接受该条例,则无法注册帐号。
二、注册帐号需正确填写 E-mail,用于激活账号。未激活的帐号不能发表文章。未激活的帐号的使用者权益,不受本站各项管理规定的保护。
三、未经过身份认证的使用者,拥有阅读文章、列出线上使用者等简单权力;不能在任何版面发表文章;不能给站上其他使用者发信;不能呼叫其他使用者。本站不承担保护未经过身份认证的使用者权益的义务。注册单需参照提示详细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注册单将被退回。注册单填写的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关说明。站务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用户更新个人资料。
四、于本站注册、激活并通过身份认证者为本站合格使用者,合格使用者于身份确认完成后开放权限,可以获得发表文章、进入收发站内信件等基本权力。
使用者权利与义务
五、本站使用者言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犯本站一切有效的管理办法。
六、本站合格使用者在个人资料上受到本站保护,除非重大事故并经烟雨楼台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接受资料查询。本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要求,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七、本站合格使用者,须随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使用者资料,对使用不真实个人资料的使用者,一经发现,即删除帐号。使用者 ID 帐号不得含有不雅含义或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删除帐号。
八、本站用户无论发表文章、写留言板、发信或使用本站其他服务,以及在自己的昵称、签名档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包含侮辱性言辞、引起不必要站内纠纷、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含有其他不恰当的内容。如果违犯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并要求及时改正;情况严重者,将封禁部分权限或者删除其 ID 帐号。
九、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一周内不得在本站各讨论区张贴转载 3 次或 3 次以上,违犯者将视情况受到封禁发表文章权力一周至十周的惩罚,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可以有超过十周的处罚。对于累犯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最高至删除其 ID 帐号。对于在一个讨论区反复张贴内容相同或者相似文章的,将视情况以类似文章多次转贴处理。长期发相同或类似文章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其 ID 帐号的处罚。
十、不得在各个讨论区发表空洞无物的灌水文章(有特殊规定的讨论区除外),否则一经发现,将会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封禁发表文章权力、封禁上站权力的处罚;情节恶劣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删除其 ID 帐号。
十一、不得使用本站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猥亵、色情、反党反政府言论或者其他不当言论而影响到本站的站誉。违者将封禁其部分权限,情节严重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删除其 ID 帐号。对于被系统过滤的文章,视同公开发表。
十二、不得利用本站 ID 帐号、昵称、签名档等服务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商业宣传,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勒令改正、封禁部分权限直到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对于长期在一个或者多个版面进行商业宣传(有特殊规定的版面除外)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对于蓄意为某一商业机构进行多版面商业宣传的行为,经站务委员会确认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封禁发文权限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
十三、本站用户不得手动或者使用特殊程序对本站系统进行冲击。对于冲击系统并可能危及系统稳定运行的用户,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封禁部分权限、修改发表文章数目和上站次数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
十四、对于明知故犯、无视版主和站务人员警告以及处罚,再三违反站规和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短时间内在多个版面被同时封禁),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
十五、站内任何合法用户有权力和责任对站内出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站规的事件进行举报。
十六、本站帐号代表用户个人,由于用户发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律上的或者经济上的责任,本站不予负担其中任何形式的责任,用户的言论文责自负。
十七、本站帐号仅代表用户个人,本站不接受集体帐号的申请,也拒绝任何形式的集体帐号。对于多个人公用一个帐号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删除该帐号。如果用户个人有意泄露帐号密码,使得帐号有可能被多个人所使用,按照集体帐号处理。系统帐号和经过批准的专用帐号除外。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集体帐号时,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可设立临时帐号,但该帐号的使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十八、本站帐号仅代表注册者个人,本站的帐号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帐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封禁发表文章权限、封禁上站等权限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删除该帐号乃至该使用者全部ID 帐号。
十九、对于要求修改 ID 帐号大小写的用户,可发信给YYLT申请。用户 ID帐号修改仅限于字母大小写的转变;有特殊权限、被封禁权限的ID 帐号不予修改。 ID 帐号修改后,一年内不再接受要求修改该 ID 账
号的申请。
二十、对被删除的 ID 帐号,将视情况立即删除、保留24小时后删除或者封禁上站权限一段时间后删除。帐号删除后一般一个月内设定为不可注册 ID 。
其他
二十一、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委员会决定,并发于公告版后实施。
二十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站务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若有冲突,以站务委员会公布的最新管理办法为准。本管理办法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烟雨楼台站务组
200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