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19日—21日期间,按照国旗法的规定下半旗志哀。学校在办公楼楼上、体育运动场、体育学校、幼儿园四个国旗点下半旗志哀,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二、5月19日下午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三分钟。
上课师生在教室中起立默哀(教务处通知);
机关、院系党政干部和工作人员集中或在办公场所就地起立默哀(由机关总支和各院系分别组织);
不上课的教师学生就地默哀或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默哀。
三、届时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就地停靠、鸣笛。办公楼与综合楼前停放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鸣笛。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的师生员工,有条件的要停下就地默哀。
四、此通知下达后,各单位要立即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志哀活动,将本通知精神落实到每个人。
学校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